最近从深圳市教育局得知一个重磅消息,深圳拟出台新的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,目前正在征求意见。该标准的最大变化在于,不再限定举办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,还可以举办幼儿中心(微小型幼儿园),办学规模不设下限,也就是说,一个班的幼儿园也可以开设。
幼儿中心(微小型幼儿园)有哪些设置标准?
在《深圳市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中列出如下:
对比幼儿园和幼儿中心(微小型幼儿园)的设置标准,可以看出,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办学规模和班额。
比如,幼儿园对办学规模的要求是:
班级数:6-12个班为宜;
班额:大班≤35人,中班≤30人,小班≤25人,混合年龄编班≤30人。
幼儿中心(微小型幼儿园)对办学规模的要求是:
由审批机关根据场地面积核定具体办学规模,根据班级活动室的面积核定每班具体班额,每班不超过30人。
在《深圳市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》起草说明中,也对办学规模的变化做了说明。幼儿中心办学规模不设下限,由审批机关按生均面积指标核定办学规模和每班具体班额,每班不超过30人。
为什么要试点幼儿中心(微小型幼儿园)呢?
依师说君来看,这是大势所趋,也是解决幼儿园学位问题的必然。深圳出生人口逐年增多,对幼儿园学位需求大,然而深圳地少人多,学位压力在几个一线城市里较大。别说是优质学位,就是普通的幼儿园学位都严重不足。
政府部门在起草说明中也提到,深圳民办幼儿园的审批依据是2008年印发的《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》中的《深圳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具体配置标准》(以下简称“08年《标准》”),08年《标准》沿用至今已超十年,全市幼儿园数量从819增长到1771(2007-2018年),学前教育事业规模扩张迅速。
二孩政策全面实施后,随着生育高峰的到来,幼儿园学位压力进一步加大。为解决幼儿园学位需求,我市在土地资源紧缺的情况下,提高了城市规划中幼儿园配建标准,从千人33座调整为千人40座,但仅靠符合建设标准的规划幼儿园提供学位,仍然不能及时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。
来源:名师说(ID:mingshishuo) / 作者:欧欧Plu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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